王佐良续1

家乡区县: 连云港市东海县

是非县官
民国元年(1912年3月11日),王佐良就任江苏省赣榆县第一任民政长。王佐良上任后,匪势依然严峻——最近被赶出县城的匪首孙秩坠虽已在出逃途中丧命,但少数亡命之徒混迹于民间。特别是有个叫仲兆琚(仲八)的匪首,他的匪帮占县城那几天,搜获了不少钢枪弹药。他们退出县城时,人马也没受损失,留下了巨大隐患。王佐良深知:要想稳定地方治安,就必须先制服土匪。为此,他上任之初便加强了城防的军事部署。同时,他决定成立有马、步卒共180人的县警备队,由王沂华任管带,平时维持县城治安,战事守城御敌;保留商团300人专守青口镇;由商会筹款招兵勇150人,购两艘大船,并借许鼎霖属下的海丰面粉公司小炮3门(带炮手),装备护航炮船,驻防海口。
四月,为加强城防设施,王佐良又报请上级批准,动用税银1407元重修城墙、县署和监狱。
六月,城防工程刚竣工,窝在羽山的仲兆琚股匪又窜来夹谷山骚扰。于是,王佐良亲率县警备队进击,将这股装备好、从没吃过亏的匪徒消灭殆尽。从此,周边地区每有土匪出现,王佐良都派王沂华带警备队出征,且所战皆胜。经一段时间的肃剿,各地土匪的气焰大为收敛。王佐良见大股土匪已经溃败,就通过各种关系,对可以争取的匪徒加以安抚。对此,有些人便制造传言,说王佐良“通匪”、跟某些匪首订有“君子约定”。但在对付罪大恶极的匪徒,王佐良从来不手软,而且他有权拍板定案,将罪犯“斩立决”。
除治匪之外,王佐良对手下办事人员的管理也较严厉。民国二年,钱粮房雇员周振宗欠库钱一千二百串,畏罪潜逃。他下令追捕治罪。周母多方借钱,把儿子的欠账还上后,周振宗悄悄地回了家。王佐良闻讯后,责周不来县里主动自首,便派人把周抓捕归案,终将周“明正典刑”。
作为县民政长兼警备队统带官,王佐良除了对付土匪之外,还要处理民事、政务、商贸、以及海防等诸多事宜。而在这方面,因为有时会触及地方势力的利益,就必然要受到少数人的抵制。在这种情况下,王佐良有时不得不权衡利弊、腾挪躲让,甚至违心行事。
据有关资料:王佐良之所以能长期主政赣榆县,其为官之道有三招——
一是依附豪门。在当年赣榆县的豪门大户中,以青口镇的许家势力最大。其代表人物许鼎霖是当时著名的实业家、政界要员(王佐良出任34人物春秋赣榆县民政长,也是经许首肯的)。王佐良主政赣榆后,许鼎霖虽然在外地,可他的大儿子许仲来还在家主事,他的四弟许鼎馨(许四)是青口商会的头头,六弟许鼎年(许六)也在外地为官。为依附许家这样的地方权势,王佐良主政赣榆后,凡有公务大事都要请许四商议。
二是重用能人。王佐良当县官,除依靠许四之外,还有几个心腹,即县参议长李裕泽(李三)、师爷仲丹魁(仲二飞刀)和县农会长乔文澜。仲丹魁原是县议会的录事,由议长李裕泽推荐给佐良。仲有辩才、善诉讼、深通律例,很快就受到王佐良重用。
三是稳住基层。王佐良为保住自己的“宝座”,对各乡镇的绅董们也很注意团结,以利用他们为自己办事。
民国九年,在上海求学的赣榆人陈文彬等控告王佐良,状子递到督军齐燮元和江苏省署那里。督军要省署办理,省长王瑚遂密派两位委员到赣榆查访。王佐良与李裕泽、仲丹魁得知后,急忙调动了全县的乡镇董事齐聚青口,求见省里来的委员,为其辩护。这俩人回省里之后,赣榆县的乡董们又选出以沙河镇名流朱寿石为首的40名代表,于民国十年春赴南京为王佐良伸冤。他们除向王瑚请愿外,还通过督军署参议、赣榆籍人余念慈、督军署军官王天党等向督齐燮元传话,终于“保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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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花开1604(2014-05-0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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