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日报》刊登了题为《港城人均养老金增至每月1778元》的消息,介绍了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特别是2014年的调整,是养老金“十连调”,即连续第十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消息刊登后,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最近几天我们陆续接到大量企业退休人员咨询。为此,我们现就大家关心较多的问题,进行整理并作出如下答复,以解困惑。
一问:什么样人群可以参与这次调整?
答: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均可参与本次调整。
二问:文件要求从1月份调整,现在已经过了几个月,能否补发?
答: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明确告诉大家可以从2014年1月起补发。
三问:这次调整内容有哪些变化?
答:这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高龄增发两部分。普遍调整有四块: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年限调整(即工作年限每满1年计3元,最低45元保底),三是按比例调整(即按本人养老金的4%计算),四是地方托底部分(即对部分人员若前三项调整合计低于210元的,再给予增发,增发后不超过210元)。高龄增发主要是对2013年底前满70周岁以上人员增发养老金。
四问:省文件苏人社发〔2014〕61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各指什么?
答:省文件是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61号)。第一项指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40元。第二项指按缴费年限调整,即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项指按比例调整,即按本人调整前养老金的4%增加。
五问:省文件中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苏北地区不高于21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养老金。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又怎么解释?
答:这部分属于地方托底部分,我市增加办法为:按省文件苏人社发〔2014〕61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增加额不足210元的,再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养老金。其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增加1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增加20元、满20年不满25年的增加25元、满25年不满30年的增加30元、满30年不满35年的增加35元、满35年及其以上的增加40元。此项增加额与按苏人社发〔2014〕61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增加额之和不高于210元。
六问:有的参保企业退休职工提问,我的缴费年限十年1个月,按缴费年限増加多少?
答:用参保企业退休职工本人缴费年限乘以3元,不足1年按1年算,低于45元按45元算。十年1个月为11年,乘以3为33元,但是低于45元,按照政策予以托底,所以按45元调。
七问:见分进角是什么意思?
答:就是说只要分位上有数字的,就直接进位到角。例如:11.51元,就按11.60元算。
八问: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增发怎么计算?
答:年龄按照周岁计算,精确到月。凡超过70周岁的都有年龄增发;年龄是以办理退休(职)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也就是说,1943年12月底前出生的企业退休(职)人员都在这次增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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