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政策

家乡区县: 威海市文登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公安分局),国家级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进一步简化手续,在我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威海生源毕业生,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按照《关于进一步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0〕22号),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家庭户口簿直接到家庭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二、已就业毕业生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应在报到或调整改派一年后持报到证、转正定级表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三、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应届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在威海就业的,需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然后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一般可向取得最后学历的毕业院校档案室索取)、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离校前未签发报到证的凭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35号就业促进科服务窗口激活个人网上账号,并凭此账号与用人单位通过就业信息网签约。

四、下放权限和简化手续后,各区市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将简化后的就业手续告知单位和毕业生,切实减轻单位和毕业生的负担。

damon123(2015-04-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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