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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烈士陵园

家乡区县: 河北省安平县

   烈士陵园旧址 

     安平县烈士陵园坐落在安平县城内,中心路中段路东,占地面积65亩,内有建筑物九处,建筑面积1578平方米,西大门有吕正操同志于1985年亲笔题写的“安平县烈士陵园”七个大字,园内青松翠柏成行,各种树木15000余株,1994年被命名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5年被省民政厅授予“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先进单位”,96年至今多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级未成年人教育基地”。

     安平县烈士陵园有干部职工24名,所长兼书记1名,副所长2名。 烈士陵园始建于1945年,占地2.7亩,由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被毁,1970年县政府拨出专项资金迁建于此,后又多次进行扩建。现烈士陵园整体布局为座北朝南,最前面为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广场上耸立着高达18米的红色大理石纪念碑,正文为“为国牺牲永垂不朽”;后面左右侧各建一个仿古纪念亭;纪念碑正北为烈士纪念室,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内分陈列室和展览室,陈列烈士遗物、遗像共64件,图片105幅,展牌面积1500多平方米。

     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牺牲的烈士及被敌杀害的村干部、革命群众共3200多人。每年有大批的党政军干部及各界群众和青少年前来瞻仰和凭吊的达5万余人。另外,陵园管理所与学校机关共同组织成人宣誓、集体入党入团、老八路报告会各种教育活动共20多次,受教育者达4万余人。

重建

      2012年4月1日,安平县烈士陵园竣工典礼暨公祭革命烈士大会隆重举行。

      新陵园共投资1000余万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园内烈士纪念碑高26.7米,寓意纪念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为国捐躯的2670名革命烈士;东西两侧碑林刻录着烈士名录;北侧纪念展厅陈列革命历史照片和革命文物;展厅西侧为烈士墓。

      省民政厅张连忠副厅长和衡水市邹立基副市长出席并讲话,市民政局李增军局长和袁庆喜副局长以及安平县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大会,共同敬献花圈并默哀,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

断翼天使(2015-04-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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