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历史

家乡区县: 新疆奎屯市

奎屯原名喀拉苏,系突厥语,意为“泉水”,嘉庆十年(1805年),西北史地学奠基人之一的祁韵士途经此地记云:“此地树木最多,于无数柳树中,渡奎墩河, 阔有数十道,水亦深。”奎屯蒙古语的译音意为“极冷”,相传元兵西征,经此宿营,正值寒冬,故士兵称为“奎屯”。据《奎屯史志》记载,古时候,奎屯是“丝绸之路”北道的必经之地。汉唐以来,这里成为众多游牧民族的牧地。唐朝曾一度在此设立守捉,开荒屯田。清时设有军台、营塘、驿站、为清代军政邮驿。

新疆和平解放以后,奎屯成为乌苏县的一个乡。 1957年兵团农七师驻垦奎屯。 197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奎屯成立县级市,直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市辖 5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开干齐乡,行政区面积1109.89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0平方公里,户政管辖人口28万,市区总人口 14.03万,由汉、哈、维、回、蒙等29个民族构成,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92.2%。

奎屯确实是一块富有浪漫色彩的土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各个民族在这里和睦相处,不同文化在这里交融汇集。正月社火,陬月赏雪,阳春踏青,重阳登高,民族风情更是令人赏心悦目。一以贯之的正确的领导决策,对外开放的胆识与气魄,清新秀美的人居环境,以及各民族亲如一家、和睦相处、共图发展的美好氛围,形成了奎屯独具特色的一道风景线。

go ahead(2015-04-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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