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张释之

家乡区县: 卧龙区

西汉著名法官。字季,南阳堵阳(今河南方城东)人,生卒年不详。汉文帝(公元前180~前157在位)时,以赀选为骑郎,拜为谒者仆射,累迁公车令、中大夫、中郎将等职。文帝三年擢升为廷尉。景帝(前157~前141 在位)时,任准南相。张释之任廷尉时,执法严明。他说:“廷尉,天下之平者,壹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史记·张释之列传》记载,汉文帝出巡,途经中渭桥,一人从桥下走过,惊乘舆马,被逮捕交廷尉治罪。张释之按法律规定,判处犯跸者罚金。文帝很不高兴,要张释之加重处罚,但张守法不移。他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君主应该严格执行法律,不可以一时喜怒随意治人罪。否则,“是法不信于民也”。司马迁称:“张季之言长者,守法不阿意”。中国西汉法律家,法官。字季,南阳堵阳(今河南方城县东人。生卒年不详。汉文帝元年(前179年),以赀选为骑郎,历任谒者仆射、公车令、中大夫、中郎将等职。文帝三年升任廷尉,成为协助皇帝处理司法事务的最高审判官。他认为廷尉是“天下之平”,如果执法不公,天下都会有法不依而轻重失当,百姓于是会手足无措。他严于执法,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仍能执意守法,维0律的严肃性。他认为“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如果皇帝以个人意志随意修改或废止法律,“是法不信于民也”。他的言行在皇帝-、言出法随的封建时代是难能可贵的。时人称赞“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景帝立,出任淮南相。张释之对文景之治的实现,是有重要贡献的。

风的中心(2015-04-22)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