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以动态监管为抓手,对26家取得QS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年度审查,对5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备案指导率100%;根据日常巡查和群众反映情况适时对纳入动态监管的企业和小作坊实行抽样送检;对非法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立案3起,处罚金9000元。
二是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32户食品经营企业、3259户食品经营户实行食品流通台账全覆盖,定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处销售过期、假冒伪劣食品5起,处罚金1.25万元,没收侵权红花郎酒4724瓶。
三是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2943户(次)农村自办宴席和聚集用餐一律实行备案监督管理,指导帮助333户餐饮服务单位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辖区内890户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对餐饮行业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4起,处罚金8000元。2014年,该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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