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工业

家乡区县: 福建省永春县

工业

商周时代,本地已有手工制的陶器和纺织品。唐代陶器品种增加,工艺水平也提高。到了清末,除陶器外,各种手工业如炼铁、铸鼎、烧石灰、造纸、纺织、制糖、酿酒、印刷等,均逐渐发展起来。
民国期间,商人和爱国华侨投资或集资,开矿办厂,发展地方工业,但因地方不靖,有的仅倡仪而未能实现,有的开办不久便倒闭。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县仅有二家简陋的印刷厂,一家只有一台32千瓦发电机(实发5千瓦)的民办水电公司,一家只有数台木织机的织布厂,六家碾米厂。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74.71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占工农业总产值的8.78%。
新中国成立以后,现代工业逐步发展起来。到1987年已有煤炭、电力、化工、森工、机械、建材、酿造、制茶、制糖、食品、粮油、造纸、印刷、纺织、塑料、日用品等工业企业,主要产品有煤、碳酸氢氨、水轮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泥、松香、日用瓷、老醋、饮料酒、味精、机制糖、水果罐头、糕点、浓果汁、糖果、茶叶、棉布、机制纸、塑料制品、布鞋、三辊研磨机、活性炭、铁基粉、橡胶制品、小农具、家具、服装、玩具等。其中煤炭和电力设有专志。本志不重复。
永春工业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7),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业实行公私合营,并组成各种合作社,工业稳步发展。1956年开办闽南最大的天湖山煤矿。195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833.49万元,比1949年增长3.77倍。
第二阶段(1958—1962),“大跃进”期间强调兴办“小煤、小机械、小水电、小水泥、小铁”五小工业,但因缺乏经验,缺乏实事求是态度,忽视产品质量,忽视经济效益,刮“共产风”,搞“一平二调”,196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下降到727.19万元,五年中平均每年下降2.69%。
第三阶段(1963—1965),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工业比较顺利地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061.92万元(其中国营工业766.07万元),比1962年增长46.03%,平均每年增长13.45%。
第四阶段(1966—1976),“文革”初期,工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不少工厂“停产闹革命”,产量下降。196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比1966年下降12.23%。县革委会成立后,工业生产有所好转,经过1975年的整顿,生产秩序迅速恢复,全县工业总产值3109.42万元,比1974年增长19%。1976年,反“右倾翻案风”,工业生产又遭受挫折,总产值比1975年下降3.29%。
第五阶段(1978—1987),经过拨乱反正,全县工业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落实经济责任制,坚持速度与效益的统一。“五五”期间,全县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2.45%。
永春县
永春县
“六五”期间,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坚持改革开放,从实际出发,立足本县资源优势,扬长避短,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工业生产发展比较迅速,并创出了一批部优、省优产品。
1987年,全县有各种工业企业1080个,职工23800人,总产值突破一亿大关,达到10153.4万元。其中重工业392个,5048人,产值5826.6万元;轻工业688个,2038人,产值4326.8万元。[19]
至2001年底,全县实现工业产值60.12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80.9%。工业企业主要分布于电力、煤炭、机械制造、医药化工、陶瓷树脂、食品加工、纸及制品、印刷、建材、纺织服装、鞋帽、电子等20多个行业。[20]
截至2013末,工业产业总值增至1312469万元,同比增长17.7。

弱小的死神(2014-04-0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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