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黔南州史志办交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红萍很快熟悉了新的岗位,工作干得有声有色。她坦言,通过交流,不仅拓宽了视野,还丰富了自己的人生阅历,找到了新的工作热情。
今年2月15日,黔南州61个州直机关215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交流履新。从党群部门到政府部门,从行政机关到事业单位,从服务窗口到管理岗位,干部跨部门、跨行业大交流,单位干部流进、流出大变动,一时之间,干部交流成为热门话题。
这是黔南州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干部人事改革创新,酝酿已久。在贵州全省进入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阶段,黔南州提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开放带动、“一圈两翼”三大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12月,针对部分干部中长期以来存在的庸政、懒政、惰政现象,黔南州委印发《黔南州州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提出在州直机关实行科级及以下干部大交流。
《规定》明确规定,调整和交流对象为隶属于黔南州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及以下干部(以下简称科级以下干部),交流方式分为内部轮岗和跨部门交流。州直机关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当年12月31日),在同一部门(单位)(含机构改革整合前)任科级领导职务满10年或在同一部门(单位)工作满15年及以上的科级及以下干部,必须跨部门(单位)交流。凡同一部门(单位)干部之间,有夫妻关系的交流一方,有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交流。州直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内部轮岗;科级非领导职务及以下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必须进行内部轮岗。凡达不到跨部门(单位)交流条件但符合内部轮岗条件的人员,必须进行内部轮岗。
此次交流还打破公务员与参公人员之间交流限制,明确以前具有公务员身份现在在参公岗位的,可以交流到公务员岗位并使用行政编制;优秀的参公人员可以交流到行政岗位工作,公务员也可以交流到参公岗位工作。此外,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等部门因编制特殊,没有列入跨部门(单位)交流范畴,只开展内部要进行轮岗交流和系统内部交流。
俗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此次干部交流带来了怎样的变化?记者从干部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份工作报告上找到了答案:黔南州农委共交流出25名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进20名干部,相对减少了5个行政人员;黔南州商务粮食局交流前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为54岁,此次交流进去的5名干部平均年龄只有42岁;黔南州税务局新交流进的12名干部干事热情高涨,为单位带来了新气象。
一组数据显示,在此次交流的干部在同一部门工作15年以上的有167人,占交流人员的77.7%。根据不同层次干部的特点和不同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交流岗位、交流人选,打破了“一岗终身”的格局,给干部提供了在多个岗位锻炼、多种环境历练的机会,为干部成长成才创造了条件。
据悉,黔南州州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交流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今后凡当年达到交流条件的人员,于次年初组织开展一次交流,3月底前全部交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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