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2月光泽解放。从此,光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全县国民经济有很大的发展。195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555.94万元,到1992年,上升为52298万元,增长93倍,年均增长2.2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1957年为41元,到1992年上升为903元,增长21倍,递增9.2%。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958年为113元,到1992年上升为1480元,增长12倍,年递增7.9%。财政收入,1950年为35万元,到1992年上升为2402万元,增长67倍,年递增10.6%。
光泽经济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以农业经济来说,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经历了土地改革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除1955年略有减产外,连续7年稳定增产,稻谷总产8年中共增产12460吨,增长71.51%,年均增产1558吨。1958年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大兵团作战,刮浮夸风、“共产风”,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造成连续三年大减产,至1960年全县稻谷总产仅22497吨,比1952年的稻谷总产还少800吨。1961年调整农村政策,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缩小生产单位,撤销集体食堂,允许留自留地,稻谷生产开始恢复,但至1963年尚未恢复到1957年的稻谷总产水平,还相差775吨。1964年贯彻中共中央修订的《农业六十条》,实行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础核算单位的体制,调整了生产关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有提高,连续三年获得增产,年均增长达7.8%,1967年“文化大革命”,县委、县人委瘫痪,当年稻谷总产又减产5.5%。在“文化大革命”的10年中,稻谷产量发展很慢。共增产15055吨,年增长1505吨,增长幅度低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结束,随后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农村经济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从1977年到1992年,连续15年获得增产,共增产64275吨,年均增长4285吨,是1957年前8年平均年增长量的1.76倍,是“文化大革命”10年中平均年增长量的1.85倍。1992年稻谷总产量是1949年的5倍,亩产量是1949年的5.2倍。在农业结构上,“文化大革命”以前只准抓粮不准抓钱,结构单一,粮食为主,林牧副渔多种经济所占比重很少,农民长期贫困。195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648万元,粮食产值581万元,占89.66%;牧业产值56万元,占8.64%;林业1万元,占0.15%;副业10万元,占1.55%;农民人均纯收入仅41元。至196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到72元,8年增长75.61%,年递增率7.3%。从1966年至1976年的10年“文化大革命”中,把发展多种经济当作资本主义批判,批判“以钱为纲”、“重副轻农”倾向,10年中经济收入停滞不前。至197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73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积极引导农民走致富之路,从1980年起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当年全县乡村企业总收入达129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8.83%,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升到112元。比1976年增长53%。至1992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达23068万元,超过农业总产值1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03元,比1980年增7倍,年递增18.9%。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