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满族统治者为了进一步缓和汉满之间的矛盾,在大力表彰明末抗清遇难的汉臣的同时,对降清的汉臣不仅予以褒奖,还安排人员为他们编写传记。《贰臣传》共收录了124位明末降臣,李元鼎便是其中一位。
李元鼎(1595—1670),字梅公,吉水县盘谷镇谷村人,明末进士,官至光禄寺卿。降李自成后,在起义军中任太仆少卿。后降清,官至兵部左侍郎,去世后追赠为户部尚书。
1622年,李元鼎中进士后即入仕途,在明朝廷先后担任司行人、吏部稽勋司、文选司主事、光禄寺卿等职务。尽管当时他官不大,但在强权面前却是不畏强暴。那时北京城内有一座“吉安会馆”,是吉安籍官绅进京朝见皇帝、同乡聚会的场所。宦官魏忠贤的一个干儿子想强行霸占会馆,就纠集了一伙歹徒,手里拿着从东厂开出的谍文,气势汹汹地来到会馆。会馆内的其他官绅因惧怕魏忠贤都不敢作声,纷纷躲避,只有李元鼎挺身而出,上前大胆地与歹徒们理论。通过严词抗争,歹徒们被批驳得理亏词穷。随后会馆内的人迅速团结起来,捆绑了其中一名歹徒送大理寺关押审判,歹徒们见此架势纷纷逃走,魏忠贤干儿子霸占会馆的图谋未能得逞。
李元鼎也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1622年,明朝军队与关外努尔哈赤的军队进行了辽东争夺战,兵部尚书兼辽东经略的熊廷弼因辽东失陷,被朝廷治罪。本来熊廷弼对辽东失陷只负次要责任,但宦官魏忠贤出于打击东林党人的目的,从中作梗把责任全部推到他身上,朝中官员惧于魏忠贤的淫威,争相诽谤、诬陷熊廷弼。1625年9月,熊廷弼被处死。他的家人因被株连流放,所以无人为他收尸,尸首被弃于荒郊野岭。李元鼎知道后,怜惜他死非其所,就亲自为他收尸,料理丧事。1646年6月,明朝兵部右侍郎、抗清名臣袁继咸被俘后誓死不降清,被清朝廷处死于北京蔡市,尸首也被弃于荒郊野岭。任兵部右侍郎的李元鼎知道后,又亲自前往弃尸地为袁继咸收尸,还安排人员将他的灵柩运回宜春老家,袁继咸的儿子袁藻对此感激不已。
李元鼎在清朝廷任职不到七年,却是“患难频经,忧怀莫展”。一方面,他作为降清汉臣,内心也并不好受。女儿嫁给吉水状元刘同升的儿子刘季矿,因他降清,女儿被婆家赶出了家门。妻子朱中楣是明皇室辅国中尉朱议汶的女儿,亡国之悲与丈夫另仕新朝,使她既伤感又无奈,她在一些诗词中就多次表达了这种复杂的思想感情。另一方面,李元鼎在仕途上又很不顺利。1644年,李元鼎降清,当时仍任太仆少卿,次年升任兵部右侍郎。任职不到三年,却以坐荐人事被免职。本想回吉水老家,却因江西发生抗清斗争在打仗,所以只好借居在天津任职的哥哥家里。不久哥哥李紫函因事被捕,李元鼎受牵连也被逮捕入狱,直到问题被查清才出狱。本又想回吉水老家,因江西的战事还没有结束,于是全家迁到江苏宝应县的甓社湖湖畔居住。1651年,李元鼎被朝廷召回,继续担任兵部右侍郎,后改任兵部左侍郎。不料两年后,又被“任珍杀妻贿赂案”所牵连,再次被逮捕入狱,险些还丢掉了性命。任珍,河南人,明末时任兴安总兵,降清时任左都督,后来因军功加太子太保衔,封三等子爵。任珍御职回家后,因怀疑妻妾与人通奸,一怒之下将妻妾全部杀死。如果按边境地区的习惯,这并不为越轨,但对汉人来说却是一名杀人犯。任珍担心被朝廷治罪,便派人到京城向兵部、刑部的10余名官员行贿,以求遮掩此案,不料行贿之事被泄露。按清朝律法,任珍、李元鼎等人被判处死刑,并报顺治皇帝批准执行。顺治皇帝却认为,处死任珍、李元鼎这样有才华的汉族降臣,不利于巩固清朝廷的统治,于是发回刑部重审,后来干脆下恩诏免去他们的死刑,以受廷杖一百下代罪,就这样李元鼎捡回了一条性命。
1653年,李元鼎脱罪出狱。官场的波澜和诡谲使他感到极其疲惫,于是率全家离开京城,仍回江苏宝应县的甓社湖湖畔居住,四年后全家迁到南昌居住。李元鼎虽然在政治上摇摆不定,生活中却是一个儒雅之士。他擅长书法,精通诗文,尤其在词方面更是负有盛名,被当时的文人称为“江右古文大家”。回南昌后,夫妻俩选择一处幽静的地方筑园而居,园子的名称从两人的“字”中各取一个字命名,称为“梅山”。 朱中楣是清初著名才女,擅长诗文,两人优游林下,吟诗作赋,夫唱妇和,十分惬意。几个儿女也都是儒雅之人,他们经常与父母一起研讨文辞,舞弄笔墨,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此间十七年,是李元鼎最为安定怡然的岁月。
李元鼎一生著作很多,著有《石园集》30卷、《砚斋文集》4卷,他写的《青原山观瀑记》、《游般若庵》等诗词都是歌咏吉安秀丽山川的佳作。李元鼎的书法写得飞扬潇洒、刚劲有力,山东泰山和赣州的岩摩崖、契真寺等地,至今仍存有他题写的碑碣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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