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现代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一个人在与人交往时留给对方的第一印象中,视觉(即形象)占55%,语调占38%,语言占7%。可见,外在形象是一个人进行人际交往的通行证,着装对人的形象影响不容小觑。一个人着装大方得体,可以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反之,一个人奇装异服,打扮怪异,给人留下的负面印象也会十分深刻。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光头姐”在网络上的图片会引来很多网友的负面评价。不只是“光头姐”,近些年,在网络上和现实生活中,时而会见到一些人以穿着怪异或过分暴露为能事,以标榜自我、张扬个性为口号,不断挑战人们对于着装要求的底线,满足部分看客猎奇的心理。
我们穿衣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在人际交往中,着装很大程度上还反映了一个人的个性、爱好、审美情趣和文化品位,也体现了社会风尚和民族风俗。在古代社会,人们就很重视着装,衣服是一个人社会地位的象征。黔首(以黑巾裹头)和白丁(穿白衣)是指平民,青衿则指读书人,纨绔则是形容富家子弟。《礼记》认为,礼义是做人的重要规范,礼义之始是正容体,正容体之始在于正衣冠。《王制》篇列出礼义的范畴为“六礼”“七教”“八政”,而“六礼”之首便是冠,“八政”第二就是衣服,古人把衣冠的社会功能提得很高,衣服的制度要由国家来定,违反制度者要受处罚。如有朝代更迭,需“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
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着装,讲解职场着装、社交着装的书籍层出不穷。其实古人对于穿衣也已经达到了很透辟的认识。《弟子规》说,“衣贵洁,不贵华”。孔子在《大戴礼·劝学》中说:“君子不可以不学,见人不可以不饰。不饰无貌,无貌不敬,不敬无礼,无礼不立。夫远而有光者,饰也;近而逾明者,学也。”他已经把外在的穿衣和内在的学习提到同样重要的高度,认为都需要不断修炼才能符合“礼”的要求。
今天,我们批评以奇装异服和暴露为美的着装趣味,并不是想干涉个人穿衣的自由。每个人在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都有自主选择着装的自由。但是,在法律之外还有风俗和文化,看歌剧穿正装,参加运动穿休闲运动装,我们有责任提倡一种优雅得体的着装风尚。看到着装品位低俗的人还被某些媒体名曰“先锋”“时尚”,“皇帝的新衣”也能招摇过市,我们不得不说:请尊重他人,也请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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