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文艺精品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良好氛围,推动枣庄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近日,枣庄设立枣庄政府文艺最高奖——“榴花文艺奖”。
枣庄“榴花文艺奖”设组织工作奖、文学创作奖、艺术创作奖、特别奖。文学创作奖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散文、诗歌、儿童文学作品等。艺术创作奖包括电影电视剧、戏剧、广播剧、歌曲、书法、美术、摄影、舞蹈、民间文艺、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曲艺杂技、文艺评论等12个门类。特别奖授予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类政府奖、山东省“文艺精品工程”奖、泰山文艺奖以及各文艺门类全国最高奖的作品。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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