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四抓”抓实基层党建工作

家乡区县: 贵州省罗甸县

    罗甸县以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制度化推进、项目化落实、精细化管理的方式,着力抓基层、打基础,抓创新、增活力,抓典型、促提升,抓作风、提效能,努力实现产业有特色、经济有实力、人文有精神、党建有品牌的目标。
抓基层、打基础。一是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全县“四大集团、八个工作组”布局,以项目化推进的形式,实施重点突破,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逐级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实施过程化管理,着力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三是规范设置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县直机关党委,统筹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和县直机关党建工作。2013年,通过开展“党组织集中组建月”活动,党的工作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覆盖率达100%。四是利用第九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契机,选优配强“带头人”,选举产生的577名村常务干部(村支书、主任、副支书、副主任),平均年龄43.49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227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76人),占39.34%。其中,182名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3.5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9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37人),占49.45%。五是结合行政村区划调整契机,按照行政村人口数量落实村级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经过调整后,村干部报酬最高达到2200元/月,社区干部达到2500元/月,居委会干部达到2100元/月;村办公经费最高将达到4.5万元/年,社区达到6万元/年,居委会达到3万元/年。

盒子人(2015-04-2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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