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落马贪官,曾获“带病提拔”

家乡区县: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据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2012年作出的一份《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在2002年11月至2011年6月里,72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有近八成曾得到职务上的晋升。(2013年06月18日 中国青年报)

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主持的一项研究显示,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或享受副部级待遇)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中,约有六成(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

所谓“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就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未能发现,或视为小节。其中,“晋升”幅度较大的如陈良宇,从厅局级干部成长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而近日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的“落马”,再次让媒体的目光聚焦到“带病提拔”上来。有媒体梳理出与倪发科同在一省内长期工作的王怀忠、王昭耀、何闽旭三名省部级官员的贪腐经历发现:“带病提拔”已与贪腐数额巨大、持续时间长、家庭腐败、情妇问题等一道,成为这些官员腐败的共性特性,“几乎无一例外”。

“带病提拔”,不但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打击了符合条件却没有被提拔人员的积极性;此外,还损害了官员选拔制度的发展、完善:最大的危害是破坏了法治。但令人费解的是,这些“带病”的官是怎样得到提拔的?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中央的一贯要求。但现实中,很难避免利益牵涉。可以说,利益是这些“带病”官员能获得提拔的重要原因之一。君不见官场中历来流行“拉帮结派”,结成某种利益团体。一些上级领导提拔人,只是为了让班子中自己的人占多数,“以后贯彻我提出的决议比较方便”。

能把自己的人提拔上来,“一把手”也的确有这个能量。因为在现行政治体制下,他就是“土皇帝”,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提拔干部的程序变成了“走程序”,甚至在一些领导班子中,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决定普通问题、少数人参加的会议决定重大问题、个别人参加的会议决定核心问题、一对一的口头交代才决定“特别重要问题”。

为了能堵住他人的嘴,一些领导喜欢用“能干事”、“会干事”、“开拓型”等做挡箭牌,对于要提拔的人是否廉洁并不在意,甚至明知有问题,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宁要贪官,不要庸吏”。

当然,贪官本人也大都“有一套”:腐败“有一套”,掩饰腐败“更有一套”。在人前“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不计个人得失,但在人后却是“清廉的表,腐败的里”;“台上的人,台下的鬼”;“表面上的老实人、大好人;背地里的奸诈人、黑心人”。

“带病提拔”可谓腐败之母,遗祸无穷。而预防的根本出路在于用制度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异化,“提前发现”那些“有病”的官。比较有效的制度有两项,一是财产申报制度,二是年终考核制度;此外,还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贪官“落马”后,应该去查清当年是谁推荐的、谁提拔的、是怎么通过的。推荐者应负推荐不当责任,纪检部门监督不利,也要负责任。对因弄虚作假、瞒天过海或故意失察“带病提拔”干部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唯此,权力才不敢放纵,那些在“台上”功夫了得的“妖魔鬼怪”才能在“照妖镜”下现出原形。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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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2015-04-3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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