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乐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了解到,自2013年5月,我市被四川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省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协作,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工作小组专题研究明确了“分层试点、错时跟进”的工作思路,2013年7月、12月先后确定市中区、马边彝族自治县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4月根据两地试点情况,将试点工作在全市铺开。2014年7月,井研县被列为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各地也及时建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2014年1-6月,市民政局拟定了《乐山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64次常务会审定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名义转发。明确了“五个一”的工作目标;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成;明确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站、点)设立的要求;明确了包括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未成年人等在内的4大类保护对象;明确了救助保护、教育帮扶、司法保护、就业扶持、医疗保护、精神关爱5个方面的保护措施及牵头、配合部门;明确了调查研究、具体实施、总结评估3个实施阶段及各阶段的工作目标、时限;提出了社会参与、形成保护合力,延伸救助、构筑服务平台等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对24个市级部门分工、职责进行细化。 按照《实施方案》,各地加紧推进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站、点)的更名、设立工作。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经市委编委会审定通过更名为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各地均在县一级设立了未保中心,乡镇设立了未保站,村(居)委会设立了未保点,并统一挂牌,职责、工作流程上墙。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组织赴外地学习试点工作经验,并鼓励各地多走出去进行交流、学习;召开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培训会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推进会,对各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各地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乡镇(街道)民政负责领导、民政助理员、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 通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展情况材料交流等方式,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局积极配合市妇联率先在全省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110投诉中心”、“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心理抚慰中心”和“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的“五心联动”反家暴维权机制。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市救助机关加强街头搜救和站内安全保卫,安排辖区民警进驻市、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警务室,并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已侦办、查处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27起,解救儿童37人,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3人。市教育局在中心城区范围落实了三所中学、两所小学作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定点就读学校,大幅减少了他们流落社会成为问题未成年人的可能。市扶贫移民办为彝家新寨住房建设特困农户落实特殊补助资金289万元,户均1万元,优先补助特困未成年家庭,并通过“栋梁工程”扶贫助学项目实施,帮助贫困学生994人,其中未成年人728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自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民办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及高校自愿者等社会力量,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摸底排查、监护评估、监护干预和关爱帮扶等工作。市委、市政府划拨资金407万元,成立了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引导爱心企业关心、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乐山市商业银行、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向基金会捐赠的关爱资金达1038万元。峨眉山市由救助站与成都高新区培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成专业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引入社会机构提供核查、评估及后续的社会专业服务项目。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儿童服务中心、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基层服务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确定有青少年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事务,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政策咨询、临时照料、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服务。 各地已基本完成对本地区范围内的困境未成年人的摸底排查,全市未成年人近46万人,这次实际摸底调查281342人,占总数的61.6%。按10种类型进行分类统计:其中流动留守儿童3455人,失学缀学801人,低保困难6082人,流浪乞讨12人,家庭暴力5人,服刑人员子女298人,监护缺失1971人,教育失当194人,病残1302,行为偏差129人,其他情形661人。 各地将“完善制度、解决难题、创新举措”作为了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抓手。在排查中:五通桥区探索建立了“谈、问、看、评、建”摸底调查五步工作法;马边彝族自治县以抓个案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完善了“排查摸底、分类评估、救助实施、成效分析、动态管理”工作流程。在核实中:井研县一是从26个县级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5个调查评估组,深入全县27个乡镇对1493名初报对象进行了入户核实,对符合政策的对象现场落实了帮扶措施,二是与乐山师院合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该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经济能力、家庭监护,需求状况和法规、政策执行状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完善评估报告,提出帮扶意见,使困境儿童帮扶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公开,更具有针对性。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跟踪评估与指导督促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安排专人到各地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深入犍为县塘坝乡、夹江县甘江镇、井研县集益乡、马边彝族自治县三河口乡四个乡镇进行走访、核实、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真实掌握各地试点进度,发通报进行督促。对好的经验做法,尤其是井研县“三合一”帮扶模式(指定一名村干部、一名党员、一名亲属或邻居帮扶一名困境儿童)、留守老人与留守儿童开展互动“抱团取暖”模式在全市推广。 为量化试点工作成效,督促各地政府、民政和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主动作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乐山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目标考核暂行细则》,并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地,通过查看资料、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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