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县始建于西汉初年,以县治位于襄水(今南渠)之阳而得名,辖汉水以南、中庐县以东、县以北的地区。
东汉:汉武帝时属荆州刺史部南郡。
王莽时曾一度改称“相阳”。东汉光武帝时恢复原名,仍属荆州南郡。
三国:曹魏仍属荆州襄阳郡。
晋朝:西晋、东晋时,因雍州(今陕西一带)人避难流入襄阳等地,为安置流民,孝武帝于太元十四年(389年)以襄阳为中心侨置雍州。
南北朝:宋元嘉二十六年(449年),划出荆州的襄阳、南阳、顺阳、新野、随等五郡为侨置雍州的实土,州治在襄阳城内。南齐沿仍。北周沿用。
隋朝:隋文帝时属襄州。隋炀帝时属襄阳郡。
唐朝:唐武德四年(621年),改郡为州。贞观初年置山南道,治所在襄阳城内,本县属山南道襄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属山南东道(治所仍在襄阳城内)襄州(天宝时改州为郡,乾元时复称襄州)。
五代:属山南道(实即山南东道)襄州。
宋朝:北宋时,属京西南路襄州。宣和元年(1119年)属京西南路襄阳府。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省邓城,入襄阳”,本县辖境遂扩展到汉水以北,仍属襄阳府。
元朝:二十九年(1292年),属江北河南行中书省襄阳路。
明朝:洪武初年,属湖广行中书省襄阳府。洪武九年(1376年),属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襄阳府。
1643年1月(崇祯十五年十二月),李自成一度改称襄阳为襄京。
清朝:属湖北布政使司襄阳府。
中华民国:中华民国2年,直属湖北省政府。3年,属湖北省襄阳道。16年废道,县直属于省。17年,属鄂北行政公署。21年,属湖北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25年,属湖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30年7月至1932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黄龙一带(县内其它地方为国民党统治)建立襄阳县苏维埃政权,属鄂豫边苏区领导。
1948年1月,襄阳县爱国民主政府成立,属桐柏行政公署第三专署及汉南办事处。1949年2月, 属湖北省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湖北省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1950年5月,复以襄阳县之襄阳、樊城两镇组建襄樊市,隶属襄阳专署。1952年改称湖北省人民政府襄阳区专员公署。1955年改称湖北省襄阳专员公署。1979年改称湖北省襄阳地区行政公署(同年襄樊市省辖)。1983年8月撤销襄阳地区,其 行政区域并入襄樊市(地级市)。
2010年12月9日正式改为湖北省襄阳市(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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