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历史

家乡区县: 延平区

汉及以前

早在4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土著人在此繁衍生息。夏商时期,天下分九州。南平属扬州。周时,属七闽地。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建立闽越国,南平属之。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南平属闽中郡。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南平属闽越国。汉建元六年(前135年),馀善封为东越王,在闽北割踞,闽越改称东越。馀善分别在今浦城县、武夷山市、建阳市、邵武市建成六座城堡拒汉。汉元封元年(前110年),东越被汉王朝所灭,立冶县,南平属之。

南平建置区划始于东汉建安初年(约196年),福建境内设置5县,南平境内有南平、建安(今建瓯) 汉兴(今浦城)3县,属会稽南部都尉,是最早的县级行政区划。汉建安八年(203年)移南部都尉于建安。建安十年(205年),析建安桐乡及今江西上饶一部分地置建平县(今建阳)。

三国

吴永安三年(260年),以会稽南部地置建安郡,郡治建安(今建瓯)等10县(即今福建全境)。建安郡成为福建省最早的地区级建制。

魏晋南北朝

实行州、郡、县三级地方政区制。晋太康三年(282年),建安郡属扬州。元康元年(291年),属江州(今江西九江)。南朝梁普通六年(525年),属东扬州。陈永定初年(约557年),改属闽州(今福州)。光大二年(568年)属丰州(今江西抚州)。

隋唐五代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郡为县,将原州、郡、县三级政区制改为州、县二级政区制,废郡后的建安属泉州(今福州)。大业初(约605年),属闽州(治福州)。大业三年(607年),闽州又改名建安郡。

唐王朝实行道、州、县制度。武德四年(621年),州治从福州移至建安(今建瓯),并改郡为建州,属泉州都督府。景云二年(711年),属闽州都督府。天宝元年(742年),改建州为建安郡,属江南东道采访使。乾元元年(758年),又改为建州,属福州都督府。肃宗上元元年(760年),属福州节度使。大历六年(771年),属福州都团练观察处置使。

五代闽龙启二年(934年),王审知在福建建立闽国,建州属之。后晋天福八年(943年),王审知之子王延政在建州建国,国号“殷”。南唐保大四年(946年),殷亡,改建州为永安军,不久又改为忠义军。同年,析建州地置剑州,治剑浦(今南平)。时境内二州并立。

宋元

宋代,实行路、府(州、军)、县三级政区制。开宝八年(975年)改忠义军为建州。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建州、剑州同属两浙路。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因四川亦有剑州,改南平剑州为南剑州。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增置邵武军,治邵武,境内2州1军并立。雍熙二年(985年),建州、南剑州、邵武军改属福建路。端拱元年(988年),升建州为建宁军节度,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再升为建宁府。

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邵武军为邵武路。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建宁府为建宁路,南剑州为南剑路。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为延平路,闽北3路同属福建行中书省。

明清

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改建宁路为建宁府,邵武路为邵武府。洪武二年(1369年),改延平路为延平府。3府同属福建布政使司。

清代,建制沿袭明制,境内设3府。[4]

民国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厅)改道,实行省、道、县三级政区制。福建省设东、西、南、北4道,闽北为北路道,道所在地南平(辖16县)。民国3年6月,改为建安道。民国16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政区制,闽北各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在闽北设延建省。民国23年1月,福建人民政府失败,2月成立福建省政府。

民国23年7月由于福建省属“剿匪”省份,为便于督察,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闽北境内设第三(驻南平县)、第九(驻邵武县)、第十(驻浦城县)3个行政督察区。

民国24年10月,福建省改划为1市7个行政督察区,闽北境内设第二(驻南平)、第三(驻浦城)2个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8月,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由浦城移驻建阳县。此后,两区建制沿续至民国38年5月南平地区大部分县解放。 [5]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国38年5月,闽北大部分县解放,9月境内设两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即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建瓯县;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南平县。

1950年3月,为便于与民国建制的识别,省人民政府通知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冠以驻县名。4月1日,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名建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名南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27日,建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迁至建阳,改称建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1月1日,建阳、南平两公署分别改称福建省建阳区专员公署、福建省南平区专员公署。1955年3月,又分别改称建阳专员公署、南平专员公署。1956年3月26日,撤销建阳专员公署,所属各县划归南平专员公署。

“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2月19日成立南平地区革命造反委员会。3月18日。南平地区革命造反委员会改称南平地区革命委员会。1968年5月15日,根据福建省军区的指示,改称为南平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0年9月,南平专区驻地迁驻建阳。1971年7月1日,正式挂牌称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3月,撤销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福建省建阳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10月,邵武撤县建市。1988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建阳地区驻地迁回南平,1989年1月1日,正式更名为南平地区行政公署。1989年8月,崇安撤县设市更名为武夷山市。1992年12月,建瓯撤县设市。1994年3月,建阳撤县设市。1994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地级南平市,原县级南平市同时改设为延平区,南平地区建制至1995年1月18日终止。[6]2014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南平市政府由延平区迁至建阳区。[7][8][9][10]2015年3月18日,建阳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南平市政府驻地。[11]

踏忆(2015-05-0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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