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焘(公元1091—1165年),宋代抗金名臣,字子公,今银城镇吴园人。
焘系北宋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探花。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李纲任亲征行营使,焘应召为幕僚。李纲贬职时,张焘因受牵连被罢官。建炎初复官,担任湖州府通判。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由吕颐浩推荐任司勋员外郎,升任起居舍人,并代理吏部尚书。时金国派使者议和,张焘上书宋高宗,反对屈服求和,主张谨边防、励将士、图自强。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由于上疏极力反对和议,忤逆秦桧,张焘被贬为成都知府兼本路安抚使。他在四川任职4年中,惩处贪赃官吏,减轻赋税,安抚雅州少数民族,并且赈济灾民,修建学校,政绩显著。离任后,焘在家闲居13年。秦桧死后,复任建康(今南京)知府兼行营留守,不久升任吏部尚书。
绍兴三十一年秋,金兵大举南侵,进抵长江北岸,企图从建康两翼渡江,扑向临安(今杭州)。在朝野震惊、人心大乱之际,张焘坐镇建康,向朝廷和民众表示死守的决心,并向前线总指挥虞允文提出“持重养威、观衅而动”的方略,激励军民协同作战,终于挫败了金军最后一次渡江南侵的企图。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授参知政事(副宰相),以年老多病辞官回乡。逝世后赐谥“忠定”。平生喜书法,著有外制20卷、奏议30卷、杂著20卷。
《宋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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