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称“水之北为阳”、“水之南为阴”。传说“郧阳”因府衙所在地郧县城地处汉水之北而得名。
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5月设郧阳抚治,隶属湖广布政使司管辖。同年12月在郧县设郧阳府,府县同城。“郧阳”的辉煌历史由此开始。
清朝初期,仍沿明制。康熙十九年(1680年),郧阳抚治被裁撤,郧阳抚治时代结束。期间205年,郧阳经历了从一个山区无名小邑一跃成为华夏雄藩巨镇的华丽变身,曾下辖八府九州六十五县。
从康熙六年(1667)开始,郧阳府划归湖北省管辖。这种区划一直沿袭下来。
新中国成立后,设郧阳专员公署,辖郧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均县6县。1967年,郧县的十堰区、黄龙区及茶店区的茅坪公社先后被划出,成立十堰办事处,1969年又改设十堰市,均属郧阳专署管辖。1973年2月,十堰市划归湖北省直辖。
1994年,郧阳地区和十堰市合并,仍称十堰市,辖丹江口市、郧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及张湾、茅箭两区。从此,延续了500余年的“郧阳”之称淡出,成为人们记忆中的历史符号。
2014年9月9日,国务院正式决定撤销郧县,设立十堰市郧阳区。在离别20年后,“郧阳”再度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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