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人防发展历程

家乡区县: 福建省长泰县

解放前,长泰县没有专门的防空机构,县境内的防空事宜由县警察局兼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由县军管会、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人员组成县防空委员会,防空工作由县公安局兼管。1959年9月,县成立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开展防空工作。1969年,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成立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的指示,县成立了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县革委会主任为组长,1983年11月恢复为人民防空委员会。1991年起,为应对台海形势和局部战争的需要,人防工作逐步加强,县于1998年成立长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县建设局一名副局长兼任主任。2003年,市人防办根据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授予县建设局人防行政管理权。

2005年1月,县委、县政府调整县国动委及其办事机构,县人防办主任由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兼,县建设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2006年1月,根据漳编(2006)1号文件精神,县设立人民防空办公室,挂靠县政府办,主任由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兼任,因机构设置问题未根本解决,县建设局仍履行人防部门的部分职责。

2009年5月,中共长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成立长泰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人防办作为国动委常设机构和县政府人民防空的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人防工作的管理。

小昔米(2014-05-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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