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楚雄州部分乡镇撤并方案。此方案共涉及该州10个县(市)54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并,减少乡镇25个,其中减少乡19个、民族乡2个、镇4个,占全州乡镇总数的19.5%。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并具体情况如下:
楚雄市 撤销宜茨乡,将原宜茨乡所辖的红卫桥村委会划归大地基乡管辖,将力峨么、宜茨、邑多么、路上村4个村委会划归东华镇管辖,并将东华镇邑舍村委会划归子午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东华镇管辖原东华镇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不含邑舍村委会)和原宜茨乡的力峨么、宜茨、邑多么、路上村4个村委会,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云龙镇,其行政区域并入子午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子午镇管辖原子午镇、云龙镇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和原东华镇的邑舍村委会,子午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永安镇,将原永安镇所辖的平山村委会划归鹿城镇管辖,将原永安镇的永安、车坪、邓官、詹家、桃园、览经、庄甸7个村(居)委划归东瓜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东瓜镇管辖原东瓜镇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和原永安镇的永安、车坪、邓官、詹家、桃园、览经、庄甸7个村(居)委会,东瓜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富民镇,其行政区域并入鹿城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鹿城镇管辖原鹿城镇、富民镇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和原永安镇的平山村委会,鹿城镇政府驻地不变。
牟定县 撤销青龙乡,将原青龙乡所辖的周山、牟尼、龙池、庆丰、共丰5个村委会划归共和镇管辖,将原青龙乡所辖的田丰、龙丰、牌坊、河节冲4个村委会划归凤屯乡管辖,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凤屯乡改设为凤屯镇,镇政府驻地搬迁至原凤屯乡飒马场;撤销新甸乡,将原新甸乡所辖的新甸、华星、散花、际盛4个村委会划归共和镇管辖,将原新甸乡的米村、普村、福龙、民乐、丰乐、高平6个村委会划归江坡乡管辖,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江坡乡改设为江坡镇,镇政府驻原江坡乡政府驻地;撤销军屯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共和镇,共和镇管辖原共和镇、军屯乡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和原青龙乡的周山、牟尼、龙池、庆丰、共丰5个村委会以及原新甸乡的新甸、华星、散花、际盛4个村委会,镇政府驻地不变。
大姚县 撤销仓街镇和七街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金碧镇,金碧镇政府驻地不变;将六苴镇海古簸村委会划归昙华乡管辖。
双柏县 撤销雨龙乡,将原雨龙乡所辖的雨龙、法甸、古木、折苴4个村委会划归法脿镇管辖;将原雨龙乡所辖的邦山、野牛、蚕豆田3个村委会划归大麦地乡管辖,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大麦地乡改设为大麦地镇,镇政府驻地搬迁至原大麦地乡普龙。
南华县 撤销徐营镇,其行政区域并入龙川镇,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天申堂乡,其行政区域并入沙桥镇,镇政府驻地不变。
武定县 撤销九厂乡,其行政区域并入近城镇,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近城镇更名为狮山镇,镇政府驻原近城镇政府驻地;撤销石腊它乡,其行政区域并入高桥镇,镇政府驻地不变。
姚安县 撤销仁和镇,将原仁和镇所辖的仁和、蛉丰、蜻岭、清河4个村委会划归栋川镇管辖,将原仁和镇的白石地村委会划归太平乡管辖,将太平乡新民村委会划归前场镇管辖,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太平乡改设为太平镇,太平镇管辖原太平乡的太平、各苴、老街、陈家4个村委会和原仁和镇白石地村委会,镇政府驻原太平乡政府驻地;撤销龙岗镇和大龙口镇,将原龙岗镇和大龙口镇所辖区域并入栋川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栋川镇管辖原栋川镇、龙岗镇、大龙口镇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和原仁和镇的仁和、蛉丰、蜻岭、清河4个村委会,镇政府驻原龙岗镇政府驻地。
永仁县 撤销万马傣族乡,将原万马傣族乡所辖的迤资、昔丙、拉姑、鱼鲊4个村委会划归永兴傣族乡管辖;将原万马傣族乡万马、进化2个村委会划归中和乡管辖,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中和乡改设为中和镇,镇政府驻原中和乡政府驻地。
元谋县 撤销花同乡,其行政区域并入羊街乡,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羊街乡改设为羊街镇,镇政府驻原羊街乡政府驻地;撤销苴林乡,其行政区域并入黄瓜园镇,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能禹镇,其行政区域并入元马镇,镇政府驻地不变。
禄丰县 撤销腰站乡,其行政区域并入金山镇,镇政府驻地搬迁至原金山镇南雄;撤销舍资镇,其行政区域并入一平浪镇,镇政府驻原舍资镇政府驻地;撤销大路溪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和平乡,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和平乡改设为和平镇,镇政府驻原和平乡政府驻地;撤销旧庄镇,其行政区域并入广通镇,广通镇政府驻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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