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办,各中学: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办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现就做好2014年江阴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特长生招生实行教育局宏观调控、学校自主招生的办法。各校必须坚持规范有序、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密组织专业(特长)考试,使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利于初中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
二、招生计划
今年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为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备办学特色的四星级高中和国家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在今年的招生计划中单列,招生学校在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作废。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生对象
特长生的招收对象为身心健康,品行优良,在体育、音乐、美术、科技等方面具有显著特长及发展潜能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考试办法
1.各校招生简章和考试实施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下旬向社会公布。教育局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及时向社会公示招生考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或家长凭有关证件、照片及证明材料等,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学校面报。
3. 特长生的专业(特长)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8日,考试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考试结果将于5月25日(星期日)在江阴教育网和各招生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录取办法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成绩合格,专业(特长)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的合格要求,在该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级田径、足球基地学校定向招收的田径、足球类考生,确有体育特长且达到较高专业水平的,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六、有关要求
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指导,及时将有关精神、通知等在校园内公示,并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和家长;鼓励有特长的学生报考适合的学校。
各招生学校要加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把好信息公开、考试组织、成绩评定等各个重要关口,规范、有序做好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确保特长生招生考试零差错、零投诉。
各校具体的招生项目、报名条件、考试办法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江阴教育网及学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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