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长寿区凤城组团B标准分区(凤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规划范围为:北接桃花转盘,南至滨江路,西靠凤城西片区与桃西路片区,东临三洞沟森林公园。
二、规划规模
本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298.7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5万人。
三、功能定位
本规划区是长寿区商业中心及设施配套完善的居住区。
四、规划结构及用地指标
本规划区规划结构为“一心、一园、一街、一楔、八区”。一心:商业中心,一园:凤山公园,一街:三倒拐古建筑保护街,一楔:望江片区与滨江片区之间的绿楔,八区:指以生活居住用地为主,形成七个以居住为主的片区,分别为:桃花片区、骑鞍片区、黄桷湾片区、凤岭片区、望江片区、滨江片区、黄桷堡片区;以行知学校为主的职教片区。
1.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18.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39.83%,人均用地23.80平方米。
2.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9.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96%,人均用地5.95平方米。
3.规划商业用地面积23.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7.81%,人均用地4.66平方米。
4.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61.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0.42%,人均用地12.20平方米。
5.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93%,人均用地0.55平方米。
6.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61.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0.64%,人均用地12.33平方米。
7.规划水域及其他用地面积1.60公顷。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行政管理设施方面,保留现有卫生局、交通局等多处行政办公用地,保留3处派出所,保留现状5个居委会,增设三峡路居委会与黄桷湾居委会。
2.教育设施方面,规划保留实验一小、实验二小、凤一小、凤二小,配套设置9所幼儿。
3.医疗设施方面,保留现有区医院、旧中医院、旧妇幼保健院、净化厂附属医院等用地,保留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5处。
4.在文化体育设施方面,保留凤城街道文化中心,规划设置社区文化活动室5处,规划控制体育用地1处,老旧社区利用空闲地,增设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户1.5平方米标准设置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5.社会福利设施方面,保留老年大学,规划设置5处日间照料中心。
六、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遵循现状“一纵、一横”的路网结构,规划局部道路与交叉口拓宽改造。
规划保留现状凤城长途客运站,骑鞍长途客运站转换为城市公交站场。规划根据道路两侧用地性质情况,沿主干路、次干路布置公交停靠站。规划设置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共11处,规划设置6处社会停车场。地块内车位配建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规划道路总长为34.58公里。
七、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一园、一楔、点状公园”的绿地系统结构。一园:指凤山公园;一楔:望江路与滨江路之间的坡崖绿地;点状公园:城市小型游园或各街头绿地。公园绿地面积为58.91公顷,人均11.78平方米。
八、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21座公共厕所,11座垃圾收集站。
九、防灾减震规划
针对防震、地质灾害防治、消防、城市人防、防洪、防气象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城市安全。规划保留黄桷堡消防站。区内消防给水主要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
十、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如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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