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家乡区县: 石家庄市平山县

张建平,男,汉族,1953年3月29日生,河北平山人,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主要经历
  1972.01——1975.02,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管理局北戴河管理处工人;
  1975.02——1976.07,在江西省进贤县中央办公厅“五七”干校劳动;
  1976.07——1985.09,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管理局政工处、党办以工代干,任党办干部、局办秘书(其间:1981.04—1984.07在北京市职工业余大学中文专业学习);
  1985.09——1989.07,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管理局研究室副主任;
  1989.07——1996.08,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政治组、群团组副处级调研员、正处级调研员(其间:1988.09—1990.07在中南海业余大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93.09—1996.06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1994.04—1996.06挂职任中共广东省东莞市委副秘书长);
  1996.08——2000.10,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管理局副局长(其间:1998.03—1998.07在中央办公厅机关党校学习);
  2000.10——2005.0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正局级;1999.09—2002.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5.03——2007.01,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管理局局长;
  2007.01——2007.09,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直属机关管理局局长;
  2007.09——2011.03, 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直属机关管理局局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2011.03——2013.04, 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2013.04—— 中直工委常务副书记,兼中直党校校长。

 

李H(2015-05-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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