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信访责任。明确涉农信访是基层财政所重要职责,要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落 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财政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所长、驻村专管员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制;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严 禁发生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控制信访源头。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要求管理人员善于与群众面对面座谈,分析问题,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三是做好信访接待。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尽力解决,对无理诉求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对生活确实困难的上访户要想 办法帮扶救助到位,对个别违规信访案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同时采取重点约访、下村组接访、主动信访等灵活多样的方 式,帮助群众纾忧解难。
四是规范信访程序。群众来访时,要及时填写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并留存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存根。受理群众信访后,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给予答复,并填写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对办结的信访事项,要撰写办结报告。
五是落实信访报告制度。对于信访事项,财政所要向财政局填报信访事项回告表,对发生的群访事件要第一时间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同时上报县财政局。对信访案件实行月报制,乡镇财政所对当月发生的信访事件进行汇总,上报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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