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物价局:“四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家乡区县: 济宁邹城市

今年以来,山东省邹城市物价局紧紧围绕建设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的法治机关的要求,强化学习培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价工作。

构建法治学习体系,提升法治思维的能力。为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邹城市物价局利用“物价大讲堂”平台,开展“每月一法”学法活动,学习《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真正使法治理念和思维入心如脑,不断提升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开展工作的基本功,努力提高价格执政能力和水平。

构建制度规范体系,提升法制建设的能力。按照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建立完善价格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价格事项集体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跟踪评估等制度,强化成本监审在政府定价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和政府定价行为规则,不断推进价格政策科学化、规范化。

构建监督制约体系,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依据权力清单履行职责,完善价格行政权力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依据意识、程序意识、时限意识,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规范价格执法规程,实行价格执法责任制和廉政回访、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构建政务公开体系,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围绕增强政府定价的透明度,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价格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程序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健全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制度,及时发布权威的价格政策和信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社会预期。

日尼禾尔(2015-05-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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