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派--王骥德

家乡区县: 苏州市吴江区

戏曲理论家王骥德所著《曲律》四卷,被推崇为明代曲学的集大成之作,此书成稿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又经十年增改成书,共四十章,论述南北曲源流、南曲声律、传奇作法及编剧理论等。评曲强调“当看其全体力量如何”,注意结构布局,重视情节发展的节奏,兼及人物脚色、曲词宾白等,初步建立起古代戏曲理论批评的体系。特别需要指出的,王骥德论曲不掺门户之见,在其《曲律•杂论》下篇中对“吴江派”和“临川派”的戏曲主张均有肯定和批评:“吴江守法,斤斤三尺,不欲令一字乖律,而毫锋殊拙;临川尚趣,直是横行,组织之工,几与天孙争巧,而诘屈聱牙,多令歌者咋舌。”可谓一语中的,在当时的确难能可贵。

王骥德《曲律》论曲主张法和词必两擅其极;比较重视剧本创作的情节问题、结构问题、人物形象的塑造问题等;比较重视戏剧语言的“本色”:“大抵纯用本色,易觉寂寥;纯用文调,复伤雕镂。《拜月》质之尤者,《琵琶》兼而用之,如小曲语语本色,大曲引子……未尝不绮绣满眼,故是正体。……至本色之弊,易流俚腐,文词之病,每苦太文。雅俗浅深之辨,介在微茫,又在善用才者酌之而已。”

芋头静(2014-05-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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