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编辑1971年,海清区改称红店区,站岗区改称永红区。6月撤销红店区,将红店区所辖的红卫兵、太阳升两公社划归永红区管辖,红店、东兴两公社划归定城区,东方红(姜兴)公社并入炉桥区青山公社。8月,撤销定城区所属的斋朗乡。
1972年8月,池河区增设刘铺公社。
1976年8月,藕塘区增设义和公社,定城区恢复斋朗公社。
1980年3月,炉桥区增设十里黄公社,定城区增设兴隆公社,藕塘区增设南店公社。
1981年,将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一律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7月将城东公社改为定东公社,其余区社体制未变。
1983年,实行政社分开,把原来的53个人民公社改为乡(镇)政权。全县共设6个区2个直属镇53个乡:
定城区 辖定东、城西、斋朗、范岗、程桥、西卅店、东兴、严桥、兴隆9个乡。
池河区 辖池河、岱山、拂晓、红山、三和、刘铺、桑涧、天河、练铺9个乡。
藕塘区 辖藕塘、仁和、界牌、永宁、大桥、观寺、仓镇、朱马、义和、南店10个乡。
张桥区 辖张桥、高塘、胜利、二龙、连江、郭集、早庙7个乡。
吴圩区 辖吴圩、站岗、蒋集、九梓、朱湾、卜店、耿巷7个乡。
炉桥区 辖年家岗、严涧、能仁、靠山、青山、永康、孙集、七里塘、青洛、八一、十里黄11个乡。
炉桥镇 辖4个居委会和农业、渔业、蔬菜3个大队。
定城镇 辖4个居委会和城北、长青两个大队。
1984年,定城镇和炉桥镇先后升格为标准镇,藕塘乡改为乡级镇,其余未变。
1986年,池河、张桥、永康三乡改为乡级镇,其余未变,此建置沿用至1988年底。
1989年,吴圩、朱湾两乡改为乡级镇,其余未变。
1990年,全县置两个建制镇,6区53乡(其中乡级镇6个),521个村委会,5256个生产队。镇下设19个居委会。[6]
2012年,定远辖16镇6乡
16镇:定城镇、炉桥镇、张桥镇、蒋集镇、朱湾镇、连江镇、仓镇、界牌集镇、西卅店镇、永康镇、池河镇、桑涧镇、三和集镇、藕塘镇、大桥镇、吴圩镇;
6乡:七里塘乡、能仁乡、二龙乡、范岗乡、严桥乡、拂晓乡。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