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灯戏又分“天灯”、“地灯”。“天灯”指可登大雅之台表演的灯戏。“地灯”指在随处如院场即可表演的民间灯戏。 苍溪灯戏又分“唱灯”、“跳灯”。“唱灯”指载歌载舞的牛灯、车灯等,以优美动听、有理有道的说唱为主,兼及一些简单的程式化的动作表演。“跳灯”指纯粹的舞蹈性的龙灯、狮灯、独角兽灯等,表演者只表演,没有说唱。一般场面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的戏,苍溪灯戏基本不演。
由于其演出多与春节、灯节、社火、庆坛等民俗活动结合在一起,所以形成小戏多、喜戏多、闹戏多的特点。苍溪灯戏用农民的道德标准演人间的美丑善恶,喜怒哀乐,大多表现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和道德情操,语言通俗易懂,诙谐风趣,极富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 苍溪灯戏如烂漫山花开遍苍溪山山岭岭,特别是苍溪东北向的二十多个乡镇近二百个村社自古就是苍溪灯戏窝子,几乎家家户户,大人小孩都会演唱苍溪灯戏,村村社社有灯戏班子常年活跃在本山村,并在川北、陕西南部、荆楚西部一带走南闯北地演唱
苍溪灯戏自诞生时起,发展到今天,1200余年来始终如一地保持着自己琳琅满目的传统剧目,清新明快的音乐唱腔,活泼生动的表演形式,层出不穷的民间艺人和民间灯班。但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公元1980年—1990年],苍溪灯戏在走向辉煌,并被川剧及其他声腔“拉”了过去的同时,则独立的地盘则被挤掉了一些。
目前,梁平县“梁山灯戏”、南充市的“川北灯戏”已先后申报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且,还组建了专门的“灯戏剧院”,以政府与民间财力作确保灯戏的传承,而苍溪灯戏,至今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榜上无名,就更不说组建专门的“苍溪灯戏剧院”,以政府与民间财力作确保苍溪灯戏的传承,这是不是苍溪地方一种不重视苍溪灯戏的姿态呢?
苍溪灯戏班子的演出人员老化,会唱灯戏的老艺人仅百余人,口传剧目大量流失。并且因不少苍溪灯戏班子的年轻人大胆起用扬琴、笛子、琵琶、二胡等民乐伴奏,乐手流失,不得不采用电声乐器加民乐来"凑合"。更有甚者,苍溪本地一些年轻人本就对传统的、民间的苍溪灯戏知之甚少,加之受流行文化、快餐文化、西方文化的影响,“假借革新”,把苍溪灯戏弄成了“四不象”的怪物,直接置苍溪灯戏于失传的险境。
苍溪灯戏亟待抢救和保护,每一个有良知的苍溪人都应当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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