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何成湘

家乡区县: 四川省珙县

何成湘,字鼓洲,又名何忠汉,何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后更名为国家宗教事务局)首任局长。

人物简介编辑1900年2月,何成湘生于四川珙县孝场一个地主家庭。1917年进入叙州联合中学(今四川宜宾市第一中学),在校期间组织叙留学社,宣传进步思想。1923年考取上海大学社会系,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5年5月,参加著名的“五卅”运动,并接受任弼时的委派,与阳翰笙至全国学生联合会与上海学生联合会工作,担任总务处负责人。1926年6月,第八届全国学联代表大会上,被选举担任全国学联秘书长。1926年冬,被委派任共青团江浙区委秘书长;1927年3月,被调至武汉,先后担任共青团汉口市委委员,共青团湖北省委组织部长。1928年初,调任共青团江苏省委书记;1928年6月被捕,关押于上海龙华监狱;后被组织营救。1929年初,被调任共青团顺直省委书记;1929年9月,遭天津宪兵司令部逮捕,1930年初获释,改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

2人物生平编辑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以“中共中央巡查员”调往东北工作,任中共满洲省委组织部长,因敌人破坏,代理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后冒险前往日军控制下的哈尔滨,会见哈尔滨市委书记杨靖宇,筹建“反日救国会”,并会同省委,安排赵一曼、李兆麟、赵尚志等党员骨干,分赴东北各地,组建地方抗日武装。1932年在临时中央召开的“北方会议”上,曾代表省委对满洲的状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遭到中央负责人博古的斥责,被错误批判为“满洲特殊论”,遭到了撤职处分。1933年冬,作为满洲省委代表在江西瑞金中央苏区参加党的五中全会和第二届苏维埃代表大会。1935年春,到上海担任中共中央局组织部长。后第三次遭到逮捕,至西安事变之后获释。

抗日战争时期,何成湘接受党中央的委派,担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上校主任,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后调至中共中央南方局工作。1945年8月,担任《新华日报》营业部秘书;中共代表团副秘书长,参加了重庆谈判;解放战争时期,担任中共中央城工部秘书,中共中央统战部第一室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文委办公厅主任、政务院宗教事务处处长,国务院宗教局局长。1961年,调任甘肃省副省长兼省工委秘书长,中共甘肃省委委员,省属机关党委第二书记,分管文教卫生工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林彪、康生污蔑为“叛徒”。1967年9月23日,在兰州被迫害致死。1979年5月平反。

何逸(2015-05-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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