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头镇位于博山区城郊。1995年11月山头镇与乐瞳镇合并为山头镇。1997年,辖21个行政村,19个居委会,16616户,5202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686人。总面积53.7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62.5公顷。1997年,全镇财政收入720.44万元,工业总产值3.55亿元,农业总产值3.4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20元,分别比1996年增长15.8%、20%、8.2%、13%. 1997年人口出生率10.7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64%. 1991-1997年连续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95年被评为省级建设明星镇。
镇政府驻地山头村,镇因村命名,称为山头镇。旧时山头镇隶属博山县第三区,1944年建山头镇,1955年隶属黑山区,1956年改为山头办事处,1958年为山头公社,1983年改为山头镇,1995年与乐疃镇合并为山头镇。
山头镇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自1991年至1997年,连续7年保持了省级文明镇荣誉称号,是全区12个镇中唯一一个省级文明镇。抓特色工作,形成片区共建、文明市民学校教育两大优势。一是优化片区共建活动。发挥片区共建理事会作用,开展了文明单位龙头带动工程和创建文明家庭活动,提高了片区共建的质量和效应。二是整顿文明市民学校阵地,不断更新教育内容,提高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在文明单位中开展了手拉手文明共建活动,有10个单位结为手拉手对子。在农村建立精神文明联系点活动,有29对喜结良缘。编印《文明手册》1万余册,组织市民学习,规范了市民文明行为。强化四个一示范作用。即开展建成一条文明路、一个文明示范村,村村有一条文明街道,每个文明家庭都有一个书橱,并有藏书60册以上的活动室,至1997年,村村都建立了义明街、文明路,建文明街道21800米,有力地推动了全镇精神文明建设。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