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出台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家乡区县: 新疆博湖县

   为妥善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事件,近日,博湖县人社局制定出台了《博湖县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为《预案》)。

   《预案》从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导思想、运用范围、组织领导及职责和处置程序作了详细规定,明确因严重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投诉、罢工、停工事件”等五类突发事件为应急处置范围。根据“信息报告、启动预案、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程序,事件发生后,县劳动监察大队在规定时间内将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案件类型、涉及人数、影响程度及原因分析、发展趋势等情况向县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研究磋商做出启动应急预案后,按照“及时到达,控制局面;认真调查,分类处理;注意方法,确保稳定”的工作方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该《预案》的出台,对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绿花红树(2015-05-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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