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农场,因行政区域的改变而有两个含义,原指上海海丰农场,今指处江苏省大丰市境内东部黄海边的海丰农场,占地25万亩,合166.5平方公里。
海丰农场建于1973年3月,原是上海市劳改局所属上海农场的一部分。即元华分场(含现在的新华管区)、下明分场、隆丰和安丰两地区、盐场以及未围南盐场草荡。从1973年3月~1975年3月,上海农场将上述地域分三次划给海丰,土地总面积为182275亩。其中,元华分场、下明分场、隆丰和安丰两地区构成了海丰的老垦区,土地面积为114015亩。1975年,上海市在江苏盐城地区配合下,从老垦区向东围黄海滩涂24.2万亩。其中2.2万多亩划给江苏大丰县,4.6万亩划给上海农场,其余17余万亩归属海丰,构成了海丰农场的新垦区。1980年,将下明分场划给上海农场,老垦区面积减少4万亩。至1990年,海丰农场新老垦区共有土地36.06万亩。
海丰农场先后开办13所小学,4所初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还开办了职工学校,电大辅导站,函授辅导站和宝钢技校等。教师由场内自己选拔、委托培训,学生入学率80%,总场有职工医院,分场有分医院或卫生所,基层有医务室。电影院4座,35毫米放映机4台,座机1台。图书馆1个,图书室68个,藏书10万余册。电视转播站1座。1973~1990年,国家拨款(总投资)累计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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