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一般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
中华文化是世界四个古老文化体系中惟一没有中断自身传统的文化,它对人类社会和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条不曾间断的文化长河中产生出了浩瀚精深、灿若繁星的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为中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过程始终与发达的中国文明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它体现着人类文明的发达程度,显示了人类在思想和实践上所能达到的智慧高度。在中国文明历史上,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中国各族人民构筑起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注重 “原真性”,讲究真实、准确、客观地记录和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内涵和其他信息。真实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因和灵魂。再是本身具有整体文化。如古琴艺术,包括古琴乐器、古琴的制作工艺、演奏技艺、传统记谱方式和演奏仪式等多种内容,它们是一个整体,共同构成“古琴艺术”这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另外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时,必须注重文化遗产与周围环境的依存关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所生存的特定环境一起加以完整保护。
“世代相传,延续至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特征和关键所在。所谓“传承”,一是通过师从前人学习、继承,从而掌握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二是在传习的基础上通过创新而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发扬光大,并传之后人。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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