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鄂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省局、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围绕构建党委勇于担当的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追究,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力促进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落实责任主体。该局始终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作全面责任、首要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召开了全市工商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重点围绕念好学、讲、守、问、转、究、律“七字经”,对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工商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同时,制定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分别与各分局、直属机构和机关科室、协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责任主体层层明确、责任要求层层明晰,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意识。该局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和“学党章、遵法律、守纪律、讲规矩”大家谈活动,集中观看了《较量无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影视教育片,以上党课的形式为系统全体党员作了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辅导报告;系统每名党员都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针对节日期间腐败问题发布了多期廉政风险预警提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市纪委《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市委督查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督查通报》、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玩网”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反面典型事例,进一步敲响思想警钟,不断促进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
三、狠抓责任追究。局党委全力支持局纪委执纪执法,多次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为系统各单位新任命了一批基层纪检监察员,并制定专门纪律,要求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阻扰纪委、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为纪检监察员依纪依法履责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追究,对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该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查四问”活动、“玩网”问题专项督察和“节日腐败”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市工商系统履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节日腐败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上班时间玩游戏、娱乐等行为开展了明察暗访,并针对市纪委、省局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同时,针对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整训活动,对再次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通过进一步加强执纪执法,狠抓责任追究,有力促进了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今年已对一名工商所长进行了通报,对一名分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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