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温龚锋)东莞市社保局昨日发布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信息,从今年开始,每月的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将增加。据了解,东莞市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提升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增加的比例为2014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10%左右。此次调整将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将向特定人群倾斜。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10%左右增加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128元,定比调整将分类按照规定的伤残津贴月标准之5%计算调整额。
调整时间和调整对象
从2015年1月1日起,对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伤残津贴,在2015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和2015年1-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退休人员进行伤残津贴调整。
调整比例和调整办法
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10%左右确定。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适当倾斜特定人群。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按照128元定额计发。
2.定比调整。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伤残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伤残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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