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事例会

家乡区县: 陕西省合阳县

1986年,县委、县政府抽调干部在马家庄乡搞“移风易俗”试点,该乡保宁村群众自觉发起组成“红白事理事会”。乡政府大力支持,并迅速总结推广。其章程规定如下:
1.婚嫁不问喜、不下帖,花费不得超过300~400元,服从理事会安排。
2.葬埋老人不看风水、不迎魂、不夜祭、不请宾、不摆祭、不迎门户、不搞人为的攀比,花费控制在400~450元之间。
3.婚娶以召开婚礼会代替拜天地;以唱歌、猜谜、讲故事代替粗俗的耍房;不打轿、不燎轿、不搞迷信活动。
4.丧葬以戴黑纱、挂白花代替披麻戴孝;以讣告代替服帖;以花圈代替迷信品纸扎;以谢帖代替回礼、宴请。禁止抬礼品游巷、“迎门户”等旧习。
5.提倡开追悼会,不叫乐人。如事主要求叫乐人,须以5至7人为限,且不许演唱吹奏不健康戏曲,接受乡、村文化站管理。
6.理事会成员受事主聘请,一人执事,其他人不得参与。因事因户提出方案,帮忙人和席口压缩至最低限度。在任何情况下,丧葬席口不得超过40席;婚娶不得超过30席;帮忙人不超过两席。不论红白喜事,要求一天过完,过后不设席回谢。
7.凡看娃、过岁、相家道、定婚、上梁、入宅、祝寿、释服,除亲戚外,一律不待远朋近友。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理。
8.在外干部,尤其是党、团员,必须自觉遵守,违者加倍处罚,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这一新生事物,受到广大群众欢迎和支持,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群众称赞“理事会”是“利民会”。1987年2月,陕西省在本县召开红白事理事会现场经验交流会,使其很快推广到全省。

乔智勇(2015-05-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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