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应机,生于1915年11月,壮族,广西东兰人。1929年春参加革命工作,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优秀的政治工作领导者。长期在广西担任领导工作,曾任桂西壮族自治州州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
覃应机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广西各族人民的经济和文教事业鞠躬尽粹,加之他为人仁厚大度,颇有王者遗风,故被人敬称为现代“壮王”。
覃应机 - 大事年表
1915年11月出生,壮族。广西东兰人。
1929年参加农民自卫军,曾在韦拔群的率领下,参加攻打东兰县城战斗。
1929年12月参加著名的百色起义,编入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9年至1937年,任广西东兰县三石区劳动童子团团长,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七军二纵队二营营部勤务员,红七军五十六团八连通信员、宣传员,红七军五十五团二连班长、排长、青年干事,五十六团团青年干事、连长,红三军团保卫局侦察员,在国家保卫局学习,任云都县补充三师特派员,红三军团保卫局侦察科科员,红三军团五师侦察连政治指导员、十三团侦察连政治指导员、十三团营副特派员,红三军团保卫局科员,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二局侦察队侦察组长,红八十一师特派员,红一师一团特派员,红一军团保卫部巡视组组长、二科科长。
1937年至1945年任八路军总部参谋处外勤情报组组长,八路军总部参谋、侦察队队长、代科长,晋中游击支队政治教导员,中共中央北方局党校学员、二分队分队长,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公安处副处长,晋冀鲁豫边区公安总局秘书主任,冀南公安局副局长,冀鲁豫公安局副局长,在中共中央平原分局党校第六队学习、任党支部书记。
1945年至1949年任冀南公安局局长,冀南区党委社会部部长兼公安局局长,河北省公安厅厅长、中共河北省委社会部部长。
1949年10月至1952年任广西省委社会部部长,广西省公安厅厅长、公安纵队政治委员,广西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南宁警备区司令部副司令员,广西边防局局长。
1952年8月任中共广西省委常委;12月兼省政府副主席,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桂西壮族自治州州长,州党委书记。
1955年2月任中共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法委主任。
1957年4月任中共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
1958年3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兼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66年至1971年于“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71年2月起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
1973年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7年11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12月兼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
1979年3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3书记;同年12月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1984年4月至1985年6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顾问委员会主任。
1983年5月至1988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
1992年12月8日在南宁逝世,享年78岁。
覃应机 - 自著作品
覃应机:《硝烟岁月》(覃应机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 覃应机的英雄事迹,在我们的内心激荡。怀念,致敬。http://abc.wm23.com/wxl1331778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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