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城管打记者”,遮掩只会让“迷雾”更浓

家乡区县: 辽阳市白塔区

 2013年7月28日05:38,人民网报道:在辽宁省辽阳市,一名当地都市报记者在采访一处商业楼盘开发商与居民的纠纷时,被白塔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打伤住院。随后,白塔区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称,该记者在现场系不慎被脚下东西绊倒,执法人员并未殴打记者和居民。此言论一出,便引发了舆论质疑。

近几年来,城管打人事件层出不穷,其“凶恶”的形象更是“深入人心”。此次,将记者打伤住院,声明却说并未殴打,记者受伤是被地下东西绊倒,如此声明,公众自然会质疑。不公开事实真相,如此遮遮掩掩,只会让公众心中的“迷雾”更浓。

声明中说记者系“自己绊倒”,并称“记者在说谎”。那么,记者住院诊断为右胸第六、七根肋骨骨折,胸部软组织挫伤,腿部也有部分淤青,难道这些全都是记者自己被绊倒造成的?在记者采访中被抢走的录音笔和相机被送还,但相机的储存卡已经遗失,录音笔中的部分内容被删除。如此做法,很容易让人想到了毁灭证据。这样的把戏,估计五岁的小孩都会了吧。如果当时城管的执法是完全合法,又何惧相机和录音笔呢?

作为城管部门,应该欢迎和接受记者采访。记者报道事实真相,揭露社会的不法行为,应该得到保护。现今却遭到执法人员的殴打、侵害,让广大的老百姓怎么想?从法律的角度讲,执法部门有义务保护记者的安全。既然是执法活动,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有必要遮遮掩掩,甚至出现让记者受伤的后果吗?

同时,白塔区政府作为当事部门,应该回避,由更高层级、更加客观、中立部门展开调查。事件调查要有公信力必须要公正,而独立又是公正的前提。公正公开的调查和处理,才能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如果不公开事实真相,纠正执法不当行为,惩处打人的执法人员,而是一位的遮掩,只会让城管的形象更加“凶恶”,更加让人讨厌,在日后的执法过程中阻碍会更大,甚至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江川(2015-05-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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