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贤美,男,中共党员,苗族,1951年2月出生于鹤峰县走马镇。先后当选为恩施自治州第二、三、四、五届人民代表,湖北省第五届党代表,政协湖北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会会员。1998年被国家民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两次出席国务院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受到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接见。现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曾中断学业回乡务农3年,当过大队团支部书记、大队民兵连长。1972年被推荐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分配到鹤峰一中教书,先后任鹤峰一中团委书记、副校长。在鹤峰一中工作期间正值农业学大寨的高潮,以县委工作队员身份在中营、走马驻队,任工作组副组长、组长。
1983年在湖北省委党校宣传文化干部培训班学习一年,结业后,调鹤峰县委宣传部任副部长。1984年4月调任恩施州体委副主任,其间大部分时间抽调在州委整党办公室工作,任整党巡视组组长。1986年6月,调任巴东县委副书记,同年年底兼任巴东县副县长。1987年初任代县长,同年10月在巴东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县长。在主持县政府工作期间,把巴东烟厂纳入国家计划、克服阻力开发神农溪、下决心解决县城人民吃水困难、推行农业科学种田等,得到好评。
1990年调州民委后,入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学习一年。1991年9月任州民委主任。11年来州民委由不足50万元固定资产发展到2002年时千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在州民委任职期间,建成了恩施州土司城,土司城已成为全州著名的民族文化景观。1995年国家民委在恩施召开现场会议总结、推广恩施州民族工作的经验。1996年被国家民委特邀参加全国民族工作会议介绍经验。1997年被特邀去北京向国家民委机关介绍恩施州的民族工作,国家民委政策研究中心、经济司分别向全国介绍推广恩施州民族工作的经验,恩施州民委于1994年和1999年2次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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