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开始受理申请

家乡区县: 四川省和荣县

备受关注的《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9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自贡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与其匹配的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下简称“公租房”)租金标准也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现在公租房的申请受理已经启动。那么什么样的人群可以申请公租房?怎样申请公租房?租金又是多少?记者日前前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了解了相关情况。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公租房配租资格,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申请(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列入抚养方的家庭成员),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此外,年满18周岁单身居民,也可单独申请。包括以下三类人群:

第一类: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办法》规定,我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且在本市城区实际居住;(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无现值8万元以上的机动车辆;(三)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把失独家庭将再生育或收养的子女纳入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再生育或收养子女数仅计算1人)。

第二类:新就业无房人员

按照规定,新就业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但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工作满1年;(二)持有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且毕业未满5年;(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四)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房,且直系亲属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第三类: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

按照规定,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有申请公租房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我市城镇暂住证(居住证);(二)在我市城镇工作满1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具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三)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且直系亲属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租金执行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至8元

公租房将按照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50%至70%来确定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并予以公示。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调整后的租金标准从公布的次月起执行。

从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公租房租金执行标准来看,四区和高新区的公租房按房屋所在地段、户型结构、室内基础装修等确定房屋级别为一级和二级,租金标准根据房屋级别定为每平方米2元到8元不等,可以说是远远低于市场价。

相关申请表格可到社区、街道领取

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住房情况证明;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家庭申报信息的委托书;符合优先供应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相关申请表格可到社区、街道领取。

杰宝大王(2015-05-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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