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光斗(1575~1625) 字遗直,一字共之,号浮丘。别命左遗直、左共之、左浮丘.。明桐城人(今枞阳县横埠镇人),其父左出颖迁家于桐城县城(今桐城市区啖椒堂),颖生九子,光斗排行第五。。明朝-,也是史可法的老师。因对抗大宦官魏忠贤,下狱,死。弘光时平反,谥为忠毅。
生平
万历三十五年(1607)与杨涟同年进士,授中书舍人。
四十七年(1619),升浙江道监察御史。
天启元年(1621) 领直隶屯田事,上“足饷无过屯田,屯田无过水利疏”淮行,奉委通判卢象观,主持水利 。后任左佥都御史。
明熹宗刚即位的时候,魏忠贤乱政,杨涟上了一份奏章,揭发魏忠贤二十四条罪状。左光斗等七十余人大力支持他,草奏-忠贤等三十二斩罪,但熹宗皆不信。
魏忠贤反诬陷杨涟等六君子,接受熊廷弼的贿赂,判定杨涟、左光斗各坐赃二万,魏大中三千。后左光斗等人被捕下狱,受酷刑折磨,史载“五日一审,裸体受拶、夹、棍等刑,不能跪起,平卧堂下受讯”。将死之前,左光斗的学生史可法买通狱卒,前往探监,遭光斗怒斥离去。后死于狱中。史可法受光斗“忠义”感召,继其志业,忠君爱国,亦身殉社稷。
天启七年(1627年)明熹宗逝世,明思宗即位,惩办魏党,魏忠贤自杀。
南明福王弘光时,为左光斗平反,谥“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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