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加大征管力度,严格把好收支关,确保收支平衡。1990年财政收入突破100万元大关,1998年全镇财政收入411.1万元,比1989年增长3.6倍。
1994年税务体制改革,紫城镇税务所划分为国家税务所和地方税务所,建立申报纳税、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制度,开展了税源调查和税收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积极做好清理逾期税款入库工作。1998年全镇工商税收349万元,比1989年增长2倍。
镇内有5家金融机构,各自设立服务网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1998年城镇信用社储蓄存款余额5010.5万元,比1989年增长13倍,盈利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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