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招办解答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政策

家乡区县: 四川省渠县

近日,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市(州)、县(市、区)招办、高校和中学加大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宣传,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日前,记者就相关招生政策,采访了市招办工作人员。

记者: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市招办: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的重要举措,是贫困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

教育部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记者:这三项专项计划,是否惠及达州学子?

市招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仍然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我省涉及68个县(市、区),我市万源市、宣汉县名列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我省涉及119个县(市、区),我市的宣汉县、万源市、通川区、达川区、开江县、大竹县、渠县均名列其中。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仍然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我省涉及119个县(市、区),我市的宣汉县、万源市、通川区、达川区、开江县、大竹县、渠县均名列其中。

参照国家规定的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相应调整为: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记者: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如何安排?

市招办:4月15日前,高校发布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省招考委审核考生资格,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5月31日至6月3日,高校确定并公示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后、成绩公布前,高校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录取并公示。

记者:在实施这三个专项计划过程中,我市要注意些什么?

市招办:要强化资格审核。相关县(市、区)要在当地招委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由当地教育、公安、统计等部门和招生机构分工负责、共同把关的资格审查机制,制订资格审查具体流程和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可信。要公示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要在考生所在中学、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公示,确保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刘楷(2015-05-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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