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视频最后,这名导游还点出了到达下一站,游客需要购买黄龙玉、烟嘴、化妆品等。
导游服务游客,虽不苛责到要像对待上帝一样无微不至,但最起码要尊重游客的人格与尊严。这位女导游可倒好,就因为游客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购物要求,就对其威胁恐吓并大肆辱骂。
但当事导游陈春艳在接受采访时,承认自己不该骂人,但是她也说自己很委屈:当天所带的团是一个低价团,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才能拿到带团酬劳。“委屈”再大,也不能因为游客消费低,没有达到导游想要的目的,就成为毫无职业道德,大肆辱骂游客的借口。
陈春艳威逼游客购物令人感到气愤,可她的这番苦水又让人心生同情。的确,虽然现在相关旅游法规得到进一步完善,但我国的导游薪酬制度并没有走上正轨。许多导游的处境都异常艰辛,他们中的很多人一无基本工资,二无三险福利,三无最低保障,却要交管理费、社保费、入会费等多项费用,有时甚至还要额外再给旅行社“进贡”。更要命的是,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一些旅行社总是疯狂地压价,虽不敢明目张胆地推出“零团费”、“负团费”旅游团,但“超低价团”却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导游除了昧着良心和购物商店进行合谋,软硬兼施让游客掏腰包购物外,实在是别无他策。
导游变导购,谁之错?
也可能是导游的素质有问题,按法律规定,导游必须有资质,必须遵纪守法。导游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些都是导游的红线,国家旅游部门也一再强调,为什么还有导游置若罔闻?更有甚者,有旅行社会默许导游强制消费,以便从中渔利。对这些情况,监管部门是否了解?
另一方面,对于游客来说,也要警惕低价团。要知道,天上掉馅饼,往往有陷阱。旅行社不会做赔本买卖,以零负团费吸引游客参团,必然会通过其他渠道弥补损失。不排除有的游客投机取巧,既想不掏钱或少掏钱就能阅览风景,又想逃脱旅行社编织的陷阱。可是,这可能吗?
一定程度上说,导游变导购不是一个人的错。尽管错有大小,但都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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