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启动 9月20日开表彰大会

家乡区县: 东莞市

5月7日,记者从东莞市文明委获悉,东莞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东莞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东莞道德模范是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东莞公民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和道德建设的实际,东莞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每个类别各表彰2人共10人。凡在东莞学习、生活、工作满一年以上,不分职业、年龄、性别,都可列入推荐评选对象。每个公民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得东莞市历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市民不再参加本届道德模范评选,其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活动。被推荐为东莞见义勇为模范人选的,其见义勇为行为应是2014年以来发生,并经民政部门认定。

评选将采取开放式推荐,开放式评审和开放式宣传方式进行。

东莞将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镇街(园区)推荐和部门推荐为主,鼓励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市文明委在相关评选方案中提出,推荐工作中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重在推动工作和公平公正三个原则。

评选将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同时,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普及基本道德规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评选的每个环节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东莞还将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通过新闻宣传、文艺展演、公益广告、网络论坛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敬重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此次评选采取评委会评议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根据相关安排,本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初评,6月下旬到8月下旬为总评阶段。由市组委会召开评选会议,对全市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20名正式的候选道德模范,并将候选道德模范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直媒体进行不少于7天的集中公示,发布投票公告,发动群众通过网络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参与评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根据群众投票结果,市组委会召开总评会议,评委会评议和公众投票各占40%和60%的权重,在此基础上确定10名“东莞市第五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左右,东莞将举办颁奖表彰大会,并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道德模范具体标准

助人为乐道德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万达锋(2015-05-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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