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日报讯记者谭绍丁通讯员黄发辉日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林业局等11部委联合发文,公布了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河源成功上榜,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据悉,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将要重点突出创新、示范两个方面,要按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和各地的示范区建设方案稳步推进,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此次确定的143个示范区主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面,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方面,森林覆盖率、“三化”草原治理率、河湖生态护岸比例、农田保护性耕作比例、城市建成区绿地率、风景名胜区占陆域面积比率等指标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同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方面也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
我市地处东江上游,是广东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也是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广东北部环形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华南经济中心重要的生态缓冲区,对全省的生态安全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据介绍,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通过政策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已形成了集环保制度、产业发展、责任机制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体系,在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保护与建设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成功打造了“万绿河源”、“广东绿谷”品牌。与此同时,河源生态保护与建设潜力巨大,林业循环经济、水源涵养、碳汇项目、生态风景林等方面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去年,我国开始甄选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河源与广州、珠海、梅州、韶关等5市同台pk,竞争全省唯一一个地级市示范区名额。最终,河源脱颖而出,成功入选我国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成功入选示范区带来的政策红利,将成为河源发展的新驱动力。今后,国家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安排给示范区,用于支持示范区内统筹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带动相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对于河源加快走出一条绿色化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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