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城镇化东莞综合试点的实施方案中,投融资机制的创新被放在重要位置。方案提出,探索设立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大力推进基础设施融资证券化。
城市基建,政府资金是引导而非包办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杨涛表示,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投融资问题是所有国家都面临的问题。新型城镇化是中国发展新的动力,但是原有的投融资模式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过去的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银行资金都是短期化的,这就导致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的融资容易产生资金错配的风险”,杨涛说,此外政府和国有企业过去在投融资过程中发挥了过于重的影响,影响了投资效率。 杨涛表示,通过设立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很大程度是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政府资金起到引导效果。运用资产证券化,优化现有资产结构,盘活已有资产。 根据试点方案要求,要把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公开透明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城镇化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未来金融机构或将推出相应金融产品。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南都记者说,东莞的试点开始后,权力下放是否到位,这将是一个挑战。方案明确,赋予县级权限,推动事权下放。梳理新型市权责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直接赋予虎门、长安县级管理权限。 “其次乡镇财力能力不够的问题如何通过财税改革和清楚的事权划分来解决。”汪玉凯说。 冯奎表示,对于东莞进行新型城镇化试点而言,还有三方面改革措施要配套完善。一是要提高城镇化率,要尽快解决外来人口入户问题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问题。其次是改革过程中要创新投资融资的模式,不是单纯的依靠国家投资大项目,而是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模式来解决投资融资问题,特别要引进社会上的资金。第三个是城市的规划方面也要做改革,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不是简单的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展,要把“新型设市”改革与绿色生态、智慧城区建设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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