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位于中国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1′ -114°15′,北纬22°39′-23°09′。最东端是谢岗镇的银瓶嘴山,最南端是凤岗镇雁田村的雁田水库,最西端是沙田镇西大坦村的狮子洋中心航线,最北端是中堂镇潢涌村大坦小组的东江北支流中心航线。东西长约70.45公里,南北宽约46.8公里。东莞市东接惠州市惠城区和惠阳区,南抵深圳市龙岗区和宝安区,西挨广州市南沙区、番禺区和萝岗区,北达增城市和博罗县。
1985年,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撤消东莞县,建立(县级)东莞市; 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东莞市是全国五个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之一,直属广东省。[1](其它四个为广东省中山市、海南省三亚市,甘肃省嘉峪关市, 海南省三沙市)
1986年,东莞市开始撤区建镇,实行镇辖村体制;同年2月4日,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撤销东莞市莞城镇和篁村区、万江区、附城区等3个区公所,设立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万江区街道办事处、附城区街道办事处、篁村区街道办事处。2000年3月,撤销附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东城街道办事处;2001年10月,(huáng)篁村区街道办事处改名为南城街道办事处;2002年1月,撤销1988年1月起分设的城内区、城外区街道办事处,合并重新设立莞城街道办事处;2002年11月,万江区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万江街道办事处。至此2011年9月东莞市下辖28个镇和4个街道;各镇(街道)共下辖383个村和214个社区。村下辖若干村民小组,社区下辖若干居民小组。东莞实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行政区管理;镇行政管理机构为镇人民政府,街道行政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村行政管理机构为村民委员会,社区行政管理机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截至2012年5月1日,东莞市辖32个镇(街道);其中包括4个街道(莞城街道、南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28个镇(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大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凤岗镇、长安镇、 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麻涌镇、中堂镇、高埗镇、樟木头镇、大岭山镇、望牛墩镇)。
东莞市区由莞城街道、南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组成;中共东莞市委员会、东莞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鸿福路99号。2010年东莞市常住人口为823万人,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